繳費辦法:

  1. 本會在收到診斷服務申請表後,將於 7 個工作天內與申請人連絡。
  2. 依據本會診斷費用收取辦法計算診斷費用。
  3. 申請人須先以匯款方式繳納診斷費用後(擁有優待劵者可將於扣除後,將餘額匯入,但需告知本會人員優待劵號碼,並於診斷時將優待劵繳回),約定會勘日期,雙方依會勘時間到場,以利診斷工作之執行。
  4. 本會匯款戶名:社團法人台灣房屋整建產業協會
    合作金庫銀行/台北分行 0540-717-16526-2
    會址:10487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9號8樓之2
    TEL : (02) 2506-2978 FAX:(02)2507-08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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